欢迎进入金湖虹润仪表有限公司!
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第十届农业机械博览会在新疆举行

第十届农业机械博览会在新疆举行

 更新时间:2009-03-13 点击量:2473
会议描述
  
  第十届新疆农业机械博览会暨中亚(新疆)农业生产资料交易洽谈会
  
  支持单位:国家*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哈萨克斯坦国家工商会 吉尔吉斯斯坦国家工商会 巴基斯坦拉瓦尔品第工商会 俄罗斯联邦鄂木斯克州工商会
  
  组织单位:新疆雅式展览有限公司 新疆艾克思彼迅展览商务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发展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新疆分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机械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械电子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共同主办
  
  新疆农业机械博览会暨中亚(新疆)农业生产资料交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农业展”)是由国家*、国家贸促会、中国农业机械协会及新疆农业主管部门联合主办的*展会,中亚四国工商会及全国各省(区、市)农业主管单位和部分企业共同协办。已成功举办九届,每年5月在新疆定期举办。历届展会吸引了来自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芬兰、加拿大、以色列、西班牙、俄罗斯、巴基斯坦、日本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近千家厂商参展,化比例占到50%,展出的产品和技术代表了的先进技术和发展方向。被誉为农业展会的“奥林匹克” 盛会。为期三天的盛会上共吸引了来自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坦、西班牙、以色列及新疆和西北地区农业、农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经销商等十多个国家的行政官员和企业精英前来参观和贸易洽谈。 新疆 —— “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与八个国家相接壤,现有一类口岸17个,二类口岸12个,是全国拥有口岸数量zui多的省区之一。有3个*开发区、3个边境经济合作区、1个出口加工区以及中哈两国跨境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区,已有75个县(市)对外开放,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关系。新疆已成为中国向西开放的前沿。新疆是中国面积zui大、陆地边境线zui长、毗邻国家zui多的省区。占有全国土地面积的1/6,拥有6000多万亩耕作土地, “十一五”期间随着测土配方施肥和用药以及节水技术的全面展开,新疆年施用配方肥将增加到480万吨,拥有300万吨种子,5万吨农药, 120万吨农膜的需求,膜下滴灌面积将 达到1500万亩,土壤肥料以及有关生物农药,节水设施等相关行业市场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 由于周边的一些邻国农业科技水平一直处于落后状态,农业耕作一直是粗放耕作,集约化程度低,化肥、农药等一些农资产品相对紧缺。到目前为止没有几家像样的生产厂家,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几乎全部来自中国、德国等,而且品种单一,价格居高不下,病虫害种类也在逐步增多,危险性突显严重,因此对农药及肥料需求量日益大增。据了解,目前经销商手中已经没有存货,远远满足不了农资市场的需求,各国经销商、进出口公司纷纷到中国新疆等地抢购,为中国厂商提供了无限商机。 2008年*又加大了对农业补贴的新政策,据10月17日*常务会议精神,为确保农民增产增收,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国家将继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较大幅度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2009年将统筹考虑化肥等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的变动情况,进一步增加农资综合直补。提高良种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补贴范围涵盖小麦、水稻、玉米和东北大豆。扩大农机具补贴范围和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完善化肥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与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联动机制。促进生猪生产和奶业健康发展。为顺应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发展的需求,2009年,“第十届新疆农业机械博览会暨中亚(新疆)农业生产资料交易洽谈会”将于5月14日至16日在新疆体育中心隆重召开,相信本次展会定会为您带来无限商机!
  
  时间安排报到及布展:2009年5月12日 — 5月13日
  
  开幕式时间:2009年5月14日上午11:30
  
  展会 时间:2009年5月14日 — 5月16日
  
  撤展 时间:2009年5月16日展会
  
  地址:新疆体育中心(北京中路1000号)
  
  
展示范围
  
  1、肥料专业展区 氮肥、磷肥、钾肥、生物肥、有机天然肥、复合肥、生态肥、控释肥、复混肥、叶面肥、液肥、冲施肥、微肥、育苗肥、各种菌肥、肥料、环保肥料、土壤改良剂、表面活性剂、以及有利于作物增产和改善品质的生物技术和产品等。
  
  2、种子专业展区 各类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加工企业、种衣剂、植物生产激素、种子检验、加工、包装制作等仪器及设备、各种农作物种子栽培技术,植保技术、种子、种苗科研成果展示、各类蔬菜新品种
  
  3、农药专业展区  农药: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卫生杀虫剂、杀鼠剂、杀线虫剂 杀螨剂、昆虫生长调节剂、杀软体动物剂、杀藻剂、忌避剂、熏蒸剂、生物农药、环保农药等。农药原料和制剂/化工原料与中间体/化学试剂、助剂等类:一般有机原料、有机中间体、工业气体、单质、酸类、碱类、无机盐、其它无机化工原料、基本有机化工原料。
  
  4、节水灌溉、温室技术设备专业展区w 新型节水灌溉设备:喷灌和滴灌成套设备、防沙治沙灌溉设备、井灌区群井环网远程自检测控制系统、 节水灌溉装备关键部件和自控系统、微喷灌设备、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技术、灌排工程装备、各种农用泵、仪器仪表、节水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工程机械等。各种水资源的利用:供水调蓄系统工程,农业集水及技术利用,雨洪资源化技术及其利用,劣质水资源化机器利用,人工增雨(雪)技术及应用设备,农业用水资源合理和利用管理体制与节水农业相关的信息工程技术和气象技术; 温室技术及设备。
  
  5、农业机械展区设施农业工程机械、田间作业机械、运输机械、收获机械及场上作业机械、动力机械、棉花机械;
  
  6、畜牧机械展区;牧草机械、奶业机具设备、饲草机械、养殖机械;
  
  7、林果机械展区林业机械、果业机械、农副产品、食品加工机械及加工包装技术设备;
  
  8、特设农业高新技术成果、项目展示与交流区农业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各种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等技术,先进实用技术项目,区域特色及招商引资项。
  
  会期重要活动:开幕典礼 新疆未来农业与政策发布会  新疆农牧业招商引资项目大型推介会  专业研讨会 \ 技术交流会 \ 新产品发布会 大会开幕酒会宣传推广
  
  1 、主流媒体 :本次大会将在*、新疆电视台、兵团电视台、《新疆日报》、《兵团日报》、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等新疆主要媒体上做广泛的广告宣传和新闻报道。
  
  2 、目标观众:大型项目负责人;经销代理商、进出口贸易商 ; 农牧业管理部门;政府各部委的专家;农牧业推广站;农牧行业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代表;技术服务部门代表;有关科研教学单位代表;农资行业生产企业代表前来参观洽谈。
  
  3 、专业媒体: 中国化肥网、中国化肥咨讯网、中国农药咨询网、金农网、中国农药网、中国农业品牌网、中国复合肥网、中国化肥工业网、环球农业网、农资农技网、中国农资交流网、兴农网、天山网、中国农资商务网、新疆农资网、中国农资在线、天下农网、中国农业网、中国农资市场网、中国农资网、中国农资交易网、中国种子网、中国蔬菜网、中国棉花种子网、中国温室网、天鸿种子网、新疆农资联盟网、中国温室信息网、中国园艺网《农资与市场》、《全国农资信息》、《全国农资农技信息》、、《中国化肥与农药》、《全国农资交流》《农民日报》《农业科技报》《富英农资快讯》《中国种业》
  
  4 、政府渠道: 大会组织机构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相关文件,通知新疆及西北地区各农业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农资公司、经销单位、科研院校届时到会观摩交流、洽谈订货。
  
  5 、 门票请柬: 组织单位将印制精美请柬五十万份,派送对象为西部各省区相关的推广站、 经销商、代理商、采购商、贸易公司、进出口公司、 生产商、以及相关用户,组织客商到会参观订货。
  
  6 、会期报道: 大会期间组织众多媒体对展会进行集中报道,并对部份参展企业作重点采访。
  
  
展会费用
  
  1、室外特展区:室外3m×3m标准展位,3800元/个(三面展墙、一桌两椅、壹个220V电源插座)。
  
  2、室外空地: 380元/每平方米,20平方米起租。
  
  3、展桌区:1200元/一桌一椅。
  
  4、会务费: 680元/人,包括答谢酒会、参观考察、大会纪念品、会期午餐、饮料、证件(每个展位限两个参展证),协助安排住宿、交通、展品提取及存放等服务(费用自理)。
  
  6、用电收费:动力电收费另计。
  
  7、专题研讨、技术交流、新产品发布会:每场3000元人民币/小时。组委会提供场地、灯具、桌椅等配套设施及用品,并协助邀请相关人士出席。
  
  8、项目推广或产品推荐活动:6000元/场会刊广告及会场广告封 面:30000元; 封 三:7000元; 彩色内页:3000元; 条 幅:2000元;封 底:15000元; 黑白内页:1000元; 拱 门:10000元; 气 球:2500元; 封 二:8000元; 请 谏:20000元
  
  *注: 1、参展企业可免费刊登300字左右企业文字简介。
  
  2、会刊尺寸为210㎜×285㎜,彩色胶印(四色),所需彩色分色片(菲林)及打样稿由参展商提供。请于2009年4月20日前交送组委会。
  
  
参展程序
  
  1、参展单位请详细填写《参展合同书》,负责人签字盖章,备齐必须提供的企业资料,一并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先交费、先落实展位。
  
  2、签定参展合同后,三日内应将全部费用(或全额的30%,余款于4月15日前汇出)由银行汇至组委会,否则所预定展位将不再保留。
  
  3、组委会收到参展费用后,发给《参展通知书》,并于大会前一个月发出《参展指南》。注:组委会严格按照“先交费、先落实展位”的原则统一布展(详细资料备索)。

苏公网安备 32083102000179号